國認注〔2017〕23號

  國家認監委關于開展國家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區(縣)創建活動的通知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各認證機構:

  為進一步發揮認證認可手段在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方面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有關精神,根據全國認證認可工作會議部署,國家認監委決定在陜西省富縣等地前期試點的基礎上,正式開展“國家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區(縣)”創建活動,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2005年,國家認監委和國家標準委制定、發布了《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實施規則》和《良好農業規范》系列國家標準,標志著我國良好農業規范(GAP)認證制度正式建立。

  良好農業規范認證是一項國際通行的,以解決農業生產階段基本食品安全同時兼顧環境保護、動物福利、員工健康為目標的認證制度。我國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制度已取得“全球良好農業規范” (GLOBAL G.A.P.)的等效性認可。

  通過實施良好農業規范,可規范農產品生產管理,提升農產品品質,降低農產品生產、管理成本,縮短與國際市場標準的差距,提高出口競爭力。實施良好農業規范,是加強源頭管理、建立嚴密食品監管網絡的有效途徑,是實現“從田間到餐桌”全過程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的重要環節,是實現農業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的有效手段。

  開展“國家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區(縣)”創建活動,是加快提升良好農業規范認證權威性和影響力,加大良好農業規范認證推行力度,推動地方政府、生產企業運用認證工具優化農產品供給結構的有效舉措。

  二、創建程序

  創建活動按照“縣(市)級政府推動實施、縣(市)級政府自愿申報、省級質檢部門初審推薦、認監委組織專家評估(咨詢)、公示公布”的流程開展,相關申報、評估(咨詢)條件及表格等見附件1。創建項目分為“國家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創建區(縣)”(以下簡稱“示范創建區”)和“國家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區(縣)”(以下簡稱“示范區”)兩個層級,創建期一般為三年。

  各局應充分了解本轄區內有示范創建基礎和積極性的縣(市)情況,主動幫助符合申報條件的縣(市)做好申報工作。各局收到申報材料后,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與申報條件的符合性進行初評,同時充分了解相關認證機構在申報縣(市)開展認證活動的情況,并決定是否予以推薦。國家認監委在各局初評的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評估(咨詢)后,進行公示公布,列為“示范創建區”。

  創建滿三年的,創建單位可提出申請,由初審推薦局對創建單位進行預評估,認為其持續符合申報條件的,向國家認監委推薦,國家認監委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估(咨詢)后,進行公示公布,列為“示范區”。

  三、政策支持

  為充分發揮認證認可作用,服務區域經濟發展,各局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強對“示范區”、“示范創建區”內企業的認證監管,并在質量監督、認證認可、檢驗檢疫等方面給予幫扶。各認證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各地“示范區”、“示范創建區”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切實保障該縣(市)相關組織的認證有效性。國家認監委將組織對“示范區”、“示范創建區”發展和利用認證促進當地農業農村發展的情況進行大力宣傳,組織地方政府、認證監管部門和獲證組織的相關人員開展良好農業規范技術交流與培訓。

  各“示范區”、“示范創建區”政府應當成立以縣(市)政府牽頭的協調管理機構,整合農業、環保、質檢、工商、衛生等多部門聯動,形成監管幫扶合力,對本縣(市)良好農業規范發展進行統籌規劃,積極爭取更多方面的支持,有計劃地加快本區域良好農業規范的推廣與應用。同時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本縣(市)良好農業規范生產的管理,保障本縣(市)實施良好農業規范的生產組織的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符合《良好農業規范》系列國家標準要求,通過良好農業規范實施范圍的逐漸擴大,實現本轄區農業標準化生產及環境保護的和諧共存,在推動農業綠色發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方面做出積極探索和實踐。

  四、監督管理

  為使“示范區”、“示范創建區”發揮示范作用,各局應當加強對區內認證活動的日常監管,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認證活動。對不能持續符合條件的,要督促相關縣(市)政府進行整改,并加強管理。整改后依然不能符合申報條件的,應及時報請國家認監委撤銷“示范區”、“示范創建區”稱號。

  各認證機構應當制定適合“示范區”、“示范創建區”內企業的證后監督方案和技術幫扶方案,對“示范區”、“示范創建區”提供技術支持。對不能持續符合認證要求的企業,應當在作出相應處理的同時,及時向國家認監委、所在地省級認證監管部門和當地政府部門報告。

  五、試點總結

  經陜西檢驗檢疫局推薦,并經國家認監委批準,陜西省富縣自2013年起試點開展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區(縣)創建,滿三年后按照試行程序完成了初審推薦、文件審查、專家咨詢、現場驗證等環節,同意列為第一批國家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區(縣)(見附件2)。

  經寧夏檢驗檢疫局推薦,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寧縣、同心縣自2016年起試點開展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區(縣)創建,經過文件審查、現場驗證,同意列為第一批國家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創建區(縣)(見附件3)。

  國家認監委聯系人:張劍

  電 話:010-82262765

  郵 箱:zhangjian@cnca.gov.cn

  國家認監委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聯系人:孫璐

  電 話:010-65994557

  郵 箱:sunl@ccai.cc

  附件:1.

  2.

  3.

  國家認監委

  2017年3月7日